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30日在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绵阳市审计局局长 王 刚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市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地区营商环境。积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费71.64亿元,同比增加1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减轻企业负担1亿元。健全稳定的财政支持三次产业发展投入机制,分别安排支农、产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5.92亿元、1.59亿元。
——全力支持科技城建设,助力科技经济持续增长。加大财政对科技城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48亿元支持科技城企业成果转化、研发、产业发展。建立科技城建设资金保障机制,设立振兴县域产业发展基金、帮扶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城建设。截至2018年底,科技城地区生产总值1658.31亿元,同比增长9.7%;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80.12%,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8%。
——深入贯彻财金互动政策,优化财政支持方式。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互动和支持企业直接融资财政政策,较好地发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池、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应急转贷资金作用,累计发放贷款92.5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设立全国首创的科技型企业“设备仪器贷”融资产品,总规模达2亿元。继续实施应收账款融资奖补、农业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地震保险、科技保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
——全力服务三大攻坚,重点任务推进顺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规定,严格债务管控。2018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低于省政府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财政扶贫扎实有力,落实脱贫攻坚资金34.06亿元,支持实施22个扶贫专项计划。2018年,全市累计使用四项扶贫基金2.96亿元,救助、扶持贫困人口12.8万人。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安排环保资金1.18亿元。
——优先保障社会民生,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18年全市民生支出达256.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2.95%。及时细化完善就业创业举措,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5.82万人。完善统一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人群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支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因项目推进不力、资金具体分配计划未确定等原因,有52个项目超过60天下达预算,涉及金额76539.05万元。
(二)预算管理不够到位。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涉及金额383.17万元;省财政厅下达的2项资金共计3610万元超过2年未安排使用。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部分单位截留滞留预算收入。5个单位截留财政收入3333.17万元,7个单位滞留预算收入1167.30万元。
(二)财政存量资金未清理上缴。6个单位未对超过2年的存量资金进行清理上缴,涉及金额2999.66万元。
(三)项目支出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14个项目经费支出不规范,涉及资金297.92万元。二是2个单位的6个项目支付进度缓慢,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涉及金额571.43万元。三是3个单位将接待费列入项目支出,涉及金额2.03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公务经费核算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公务接待手续不完整,3个单位将公务用车费用共计40.07万元列入其他科目核算,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1个单位自定差旅费报销政策,固定每月出差天数,未据实报销差旅费。
(五)预决算编制不够规范。1个单位决算报表支出总额与财务账面数不一致;5个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涉及金额3950.01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涉企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县的9个单位未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管理制度。二是市本级和5个县的12个部门、1个平台公司未按期返还涉企保证金1490.05万元。三是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的15个单位收取已取消的涉企保证金8578.82万元。四是1个县级部门未按招标文件、合同执收履约保证金83.93万元。
(二)部分单位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一是个别县级部门未排查并建立清欠台账。二是3个县的7个单位因未及时办理结算。
(三)部分农业项目推进缓慢。一是市本级和7个县的22个项目,因项目推进缓慢、报账资料提供不完善等原因,有6910.23万元的资金超过1年未使用。二是1个县的2018年现代农业畜牧业重点县项目推进缓慢,因土地未落实等原因,尚有7个项目未开工、19个项目在建,涉及补助资金255万元。
(四)部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不够理想。1个园区未按规定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限时办结的要求,市本级未实现投资项目全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二是金融对接清单工作任务和目标未全面实现,1个贷款项目未按期竣工、涉及贷款资金0.7亿元。三是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所培训机构虚报就业创业培训课时,涉及培训学员150人;2个单位未及时下达或安排上级就业专项资金,涉及金额5915万元;1个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合同签订不及时、不规范。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5个扶贫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一是目标任务未完成,3个县的8个乡镇8户易地搬迁户未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二是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2个县的7个乡镇专项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2.17万元。三是项目监管不到位,24个建设项目进度缓慢,3个项目设施设备未发挥效益。
(二)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一是中心城区车辆泊位缺口较大,主管单位未进行城区停车设施资源普查、未建立停车设施基础数据库;相关单位未出台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二是主管单位缺乏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未推动所有公共停车场进入绵阳市静态交通管理物联网系统。三是56个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度缓慢。
(三)“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情况。部分项目进度不够理想,1个项目未按时开工,7个项目进度滞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2个项目上报的投资完成额与实际不符,1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1个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2个项目进度滞后。二是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7个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未按合同和规范履职,4个项目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规范。
(二)部分重大项目投资绩效不高。1个项目的部分建设成本大幅增加。1个项目预计投资与报送投资不一致。
六、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调查情况
(一)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建立不完善。一是2个县的部分乡镇未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未建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议事(工作)规则。二是2个县未出台乡村振兴年度实施方案,未建立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三是2个县的乡村振兴政策执行不到位,重点工作未落实。四是2个县的规划编制进度缓慢。五是6个县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推进乏力。六是5个县的部分信息管理系统未有效发挥作用。
(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平衡。一是4个县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未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二是5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乏力,目标任务未完成,项目推进缓慢。三是4个县的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日常监督机制未建立,乡镇污水处理厂缺乏有效监管。四是2个县的17个污水处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环保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五是3个县的18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程序不合规。六是2个县的4个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闲置未使用。七是3个县的17个农村生活垃圾目标任务未完成,项目进度缓慢。八是2个县的2个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清运不及时。九是2个县的3个乡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不到位。十是3个县的152户规模养殖场未办理环评,36户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一是2个县的部分土地未完成确权登记。二是4个县未建立土地流转台账或台账不完善,未严格执行台账上报制度。三是6个县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四是5个县土地流转未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五是3个县超承包期限流转土地539.11亩。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行需加强。一是 3个县的责任部门履职不到位,基本情况掌握不全面。二是4个县的综合协调机制未建立,服务支持体系不健全。三是3个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四是3个县专业合作社管理不规范。五是1个县部分专业合作社与老百姓利益联结机制不够。
(五)“插花”扶贫管理不够到位。一是2个县的资金拨付或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37.5万元。二是1个县产业扶贫目标任务未完成。三是2个县易地扶贫搬迁不规范,有16户未严格按照图纸施工,10户住房超面积。四是1个县对插花式贫困村的资源配置、力量保障等支持不够。
七、审计推动构建执纪监督合力情况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形成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司法监督等的工作合力,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应尽责任与担当。
(一)积极参与巡视、巡察和专项督查等工作。从全市审计机关择优选派人员组成省市审计专业巡视人才库,先后抽调151人次参加各级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审计职能作用。
(二)认真完成专案协查协审任务。2018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市县纪委监委机关等部门交办任务22项,为核查重大案件提供了专业支撑。
(三)严格依法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向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74件、涉及91人,目前已追责56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其他处理2人。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运行质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行政开支,挖掘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建设,有效发挥投资促进的关键性作用。三是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分级分类妥善化解政府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加强地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和股东股权管控,切实守住财政金融安全底线。二是强化精准脱贫基础数据源头管理,推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确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实。三是突出农村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等治理工作,深化污染防控。
(三)提升项目管理,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一是坚持以项目为中心,持续抓好抓实“项目年”行动,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要素保障、投资融资体制,推动项目早日投产达能。二是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可研、概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加大项目过程监督,防止出现损失浪费,抓好项目竣工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保障。
(四)强化监督管理,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一是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认真执行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坚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二是改进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结合实际科学安排项目,提高项目绩效;三是全面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财经法纪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杜绝“微腐败”发生。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具体情况以附件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向社会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整改。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推进下,市级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绩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审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